日前,安徽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首批“安徽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进行命名表彰,绩溪县被命名表彰为首批“安徽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近年来,绩溪县县委、县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安徽省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和要求,全面及时启动并扎实开展了“法治绩溪”创建活动,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并将“法治绩溪”创建工作纳入全县“五五”普法考核的重要内容,有力地促进了全县“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水平进一步强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推动了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