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4日至25日,绩溪县遭受风雹灾袭击,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较大的损失。灾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立即赶赴受灾乡镇察看灾情,指导生产救灾。要求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积极应对,救灾责任到人,救灾措施到位,力争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并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各乡镇、村和县民政、水务、国土和气象等部门立即启动救灾、救助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时刻把握天气变化趋势,注视雨情、汛情。同时全面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做好防灾救灾工作。一是指导灾区群众加强田间管理,做好积水泄排;二是做好损坏民房的修复,安排好受灾困难户的生活;三是加强地处地质灾害点和危房农户的监控,如遇灾情,及时实施安全转移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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