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文化部命名一批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我省共有24个县(市、区)和乡(镇)入选。这是文化部首次以部门规章形式确立的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我省入选的24个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分别是:濉溪县临涣镇(唢呐)、当涂县(民歌)、居巢区(民歌)、包河区大圩镇(花会)、怀远县(花鼓灯)、蚌埠市禹会区秦集镇(花鼓灯)、凤台县(花鼓灯)、淮南市潘集区夹沟乡(花会)、泗县(泗州戏)、郎溪县梅渚镇(傩戏)、绩溪县伏岭镇(徽剧)、青阳县杜村乡(青阳腔)、池州市贵池区梅街镇(傩戏)、怀宁县(黄梅戏)、凤阳县(凤阳花鼓)、临泉县(杂技马戏)、歙县三阳乡(叠罗汉)、萧县(书画)、灵璧县(年画)、界首市(剪纸)、太和县(书画)、界首市田营镇(彩陶烧制)、颍州区(剪纸)、望江县鸦滩镇(挑花)。
民间文化艺术已成为新农村文化建设重要内容,在基层文化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突出的作用。为此,文化部制定下发《“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办法》,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确立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命名和管理工作;并对原命名的“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和“中国特色艺术之乡”,在此次重新申报审核后进行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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