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新增部分县(市、区、旗)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批复》,我县名列其中,成为我省新增9个被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区)之一。
重点生态功能区是指生态系统十分重要,关系全国或较大范围区域的生态安全,目前生态系统有所退化,需要在国土空间开发中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以保持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的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属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两类“限制开发区域”之一。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为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地发展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的适宜产业,引导超载人口逐步有序转移。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功能定位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区域,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示范区,分为水源涵养型、水土保持型、防风固沙型和生物多样性维护型四种类型。
《国务院关于同意新增部分县(市、区、旗)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批复》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根据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定位,合理调控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内容和边界,保持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财政、投资等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加相关预算规模,充分调动各地建设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积极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实行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新纳入的县(市、区、旗)要尽快制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确保在享受财政转移支付等优惠政策的同时,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谋划经济社会发展。
下一步,绩溪县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要求,制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并利用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带来的转移支付资金和相关扶持政策,为实施“生态立县、文旅强县、创新活县、和谐兴县”发展战略注入新的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