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批准,现就绩溪县2016年城区的清扫保洁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绩溪县2016年城区清扫保洁服务招标
2.采购编号:HSCG[2016]010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
4.1采购内容:绩溪县县城城区(不包括生态工业园区)所有主次街道(含主次街道两边的所有店面、人行道、慢车道、绿化带),扬之河、翚溪河城区段,以及居民点、企事业单位、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的生活垃圾收集、清扫保洁和卫生服务收费服务。服务期为2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4.2标段划分及各标段采购预算。
此次采购共分2个包,第一包:城区三桥之外(杨柳村桥、东门桥、双桥)及扬之河、翚溪河城区段,总保洁面积约为62万平方米,采购预算2016年度为人民币贰佰玖拾万肆仟陆佰元贰拾肆元整(¥ 2904624.00 ),其中环卫专项经费269.4624万元,卫生服务费收取定额21万元;
第二包:老城区三桥之内(杨柳村桥、东门桥、双桥),总保洁面积约为34万平方米,采购预算2016年度为人民币贰佰伍拾万零伍佰贰拾捌元整(¥ 2500528.00),其中环卫专项经费225.0528万元,卫生服务费收取定额25万元。
4.3投标人可投标其中一个包,也可以投标多个包,但只能中标一个包。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有从事清扫保洁能力;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三年内,要求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5.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招标文件的发售:
6.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绩溪县政府采购网”或“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本次采购公告后的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的获取期限:2016年3月24日至2016年3月31日。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但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6.2各投标人在投标之日提交投标文件前,在投标现场办理招标文件缴费手续。
6.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第一包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 29000.00),第二包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25000.00)。
7.2投标保证金应于2016年4月14日9时00分前汇至招标代理人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8.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4月14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绩溪县城锦屏路12号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1)。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绩溪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洪跃田 联系电话:0563-8150883
招标代理人(采购代理):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绩溪县东山路8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63-8153996
交易中心: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妍 联系电话:0563-8173106 传真:0563-8173106
详细地址:绩溪县城锦屏路12号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2016年3月24日
绩溪县2016年城区清扫保洁服务招标文件(定稿).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