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绩溪县2014年第四季度志愿服务标兵评选工作会议在县委宣传部会议室召开。经过委员们认真评选,县司法局法律服务志愿者服务队等1个组织,吴业芳、胡秀芬、汪学明、胡秀等4人当选第四季度“志愿服务标兵”。
截止至1月21日,县文明办共收到22家家单位上报2014年第四季度“志愿服务标兵”申报材料26份,上报单位是:县教体局、瀛洲镇标兵个人1名;粮食局个人1名;县科技局(科协)个人1名;上庄镇个人1名;县统计局个人1名;县物价局个人1名;县委群工部个人1名;县桂枝小学个人1名;县华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个人1名;县农委个人1名;金沙镇个人1名;龙川景区管委会个人1名;县红十字会组织1个;县司法局组织1个;行政执法局组织1个;文广新局组织1个;县直工委个人1名,组织1个;东山中学个人1名,组织1个;荆州乡政府个人1名,组织1个;县住建委个人1名,组织1个;县法院个人1名,组织1个。经筛选列入本次评选活动的共16名(个),其中个人9名,组织7个。
1月28日经活动组委会委员推荐、办公室汇总,得票前5名为绩溪县第四季度“志愿服务标兵”候选名单,分别为组织类标兵:县司法局法律服务志愿者服务队7票;个人类标兵:瀛洲镇(县教体局)吴业芳9票、华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胡秀芬8票、上庄镇汪学明8票、桂枝小学胡秀7票。(吴建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