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26日,对皖P85015出租车驾驶员未按出租汽车计价器显示的金额收取运费的违法行为给予250元罚款,并对驾驶员从业资格诚信考核扣5分处理。
2月1日,对皖P85069出租车驾驶员无故拒载乘客的违法行为给予300元罚款,并对驾驶员从业资格诚信考核扣10分处理。
欢迎广大网友和乘客对出租车违规行为勇于举报,举报电话:8162461。
绩溪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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