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绩溪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建言”
章 亚 光
国务院于2007年3月18日下达文件,批准绩溪县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实事求是地说,就“县城”而言,在急需要加强保护现存古建筑的同时,还急需要打造,还急需要创建,以求尽快地使其名副其实。但是,近4年时间过去了,除博物馆已经开始兴建以外(进度缓慢),还没有看到大的动作。在此期间,我曾写过5篇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创建方面的文章,收在拙著《名村与名城》中:一是《绩溪县老城区的街道名称不宜变更》(P.110—119);二是《对绩溪县新老城区干(街)道的名称提三点意见》(P.120—124);三是《漫话“西关古里”》(P.101—109);四是《编制绩溪古城旅游规划之浅见》(P.125—128);五是《关于石照寺与南门外牌坊群的旅游规划之我见》(P.129—132)。县四大机构办公室都买了这本书,想必有关领导同志看到了上列文章。今天,县政协召开座谈会,邀请我参加“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言献策”,我感到很荣幸,也对县政协这一举措特别赞赏。我要想讲的话,大多数在文章中讲到了,所以就择要重申一下;文章中没有讲到的也讲几句,一共归纳为五点,算是我的“建言”了。如有不当之处,敬请与会同志批评指正。
一、 要恢复老城区原来的街道名称
街道名称与地域、山河等等名称一样,同属于地名。地名是一门学问,地名有其历史文化背景,地名一般具有方位的功能(如县城原东、南、西、北街,环城东、南、西路,华阳东、南路),地名深深地刻印在民众的心目中。国务院专门颁布了《地名管理条例》,我省也制订了《地名管理办法》。绩溪县老城区原来的街道名称,历史文化内涵厚重,是历史文化名城的有机组成部分,也不违反上列法规和行政规章,主政者却心血来潮,意气用事,说改就改。你有权,说改就改了,是否考虑到与历史文化名城相悖呢?是否考虑到给相关部门的工作和市民的生活带来很大不便呢?是否考虑到市民的心理抵触情绪呢?我特别反感的是所谓“望徽路”,绩溪朝野皆称绩溪是徽文化的发源地,请问你还要“望”什么“徽”!“望”哪里的“徽”!一言以蔽之,变更老城区的街道名称,是当时主政者犯了一个既缺乏历史文化知识又缺乏法律知识的低级错误,期望新主政者要敢于纠正前任的错误。听说,去年年底县委召集副县级以上离退休老干部开会,征求对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意见,与会的一位正县级退休干部对老城区街道名称的随意变更,也给予严厉批评。就是今天上午,退休前曾任县商贸办主任的汪彪同志,看到我手上拿着文字资料,问我是什么东西,我说是下午去县政协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会议的发言稿,他立即请我在会上一定要提出将东、南、西北街的名称改回来。我告诉他,发言稿上已经写了,你刚才的意见我也一定会转告与会人员。但有人嫌弃东、南、西、北街的街名,认为很俗。我到过沈阳,沈阳的主要街道名称是经一路、经二路、经三路……,纬一路、纬二路、纬三路……,方位明确。我是去沈阳查案,到处跑,时时要问路,经人一指点,特别好找,真是省事。今年北京4个老城区整合为2个,恰恰是保留了东城区和西城区两个区名,废除了崇文、玄武这两个很“雅致”的区名。我推测刘琪书记和郭金龙市长,决定留前废后,也可能是从方位明确方面考虑吧!整合后的区名,最后是报国务院审批的,想必国务院并不认为东城区、西城区的区名很俗吧!方位明确,方便群众,符合以人为本理念。颇有讽刺意味的是,我县老街道名称变更5个整年了,许多职能部门仍不认可,最典型的例子是公安机关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依然用原来的街名。我为此事找过公安局分管局长,他说新路名又没有门牌号码,哪能用呢!姚民和大老板办的小报《航佳集团》,其编辑部地址载明“安徽省绩溪县南大街8号”,白纸黑字,清清楚楚,期期如此。其实,从法律角度讲,“南大街8号”才是航佳集团经过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合法地址,如用新路名必须申请变更注册登记,否则就不合法了。可是,变更地址注册登记是要花票子的,沿街那么多的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统要申报变更登记,不知当时的主政者算过账没有,这要花掉大小老扳多少人民币?再说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凡46周岁以上的居民,依法不再重新换证了,也就是说新证要伴随他们终身了。你将街道名称随便变更了,但他们身份证上的住址却永远变更不了了!区区一张身份证,其上面载明持证人的住址,关系到居民的日常生活,如银行存款,婚姻登记,信件往来,户口迁移;关系到公安部门的治安管理、案件侦破;关系到海关对国内进出境人员的管理等等。老城区街道的名称不恢复过来,上述一系列问题都无法面对啊!
二、 要保护好西关古里街区的古民居
先申明一下,西山上那座砖石牌坊的匾额是“西关古里”,那是个“古”字,不是个“故”字,刚才发的一份汇报材料上还是错为“西关故里”,真是不可思议。西关古里街区的古民居,相对讲比较连片,我曾作过调查,现西山6号“□□堂”、13号“积厚堂”、18号“慎思堂”、19号“持敬堂”、22号“文承堂”、43号“职思堂”、44号“儒耕堂”,城墙路41号“明诚堂”。如果来点边缘化,将秦家巷18号“谷饴堂”也归纳进来,一共是9幢老房子,皆有200年左右的历史,是县城徽派古民居的精华。巧合得很,这些老房子都是我们章姓人的上辈在外经商,赚了票子拿回家建起来的,现时基本上还是章道源一脉的后裔居住。上列9幢古民居,凸显了徽派建筑的诸要素,外观粉壁、黛瓦、马头墻,内在三间两过廂,四水归明堂。木雕、砖雕,精雕细刻,用以室内外装饰,多进通转楼,堂前(客厅)宽敞,更显富丽堂皇。在绩溪县城,这里是唯一,再也找不到第二个地方了。可以说,它是绩溪县上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取得成功的重要支撑点之一。听说,当年国家考察组前来考察我县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首席专家、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著名教授朱自煊老先生(休宁人)在西山22号民宅召开的座谈会上,对这片街区的古民宅大加赞扬,连连称“好!好!”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些老房子,多数都亟待抢修,有的房主都不敢再住了,只好让“铁将军”把门了。前述西山22号“文承堂”,房主自力更生,花费巨资,已经修旧如旧,这是典范,值得弘扬。建议县政府要将保护好西关古里街区的古民居,列入议事日程,认真对待,千万不能让它们在我们这一代人的面前消失。而这种可能性又是存在的,这并不是危言耸听。
三、 要恢复木牌楼和南门外牌坊群
木牌楼是绩溪古城的标志性建筑之一,全国也较罕见,恢复起来,花钱不是很多,县财政有这个力量,问题在于县政府有没有这个决心。我们对此值得好好议一议,以便向政府提出建议。南门外牌坊群,原有19座,解放后还有12座,可惜在极左年代荡为平地了。这处牌坊群,气势磅礴,十分壮观,远远超过国保单位歙县“棠樾牌坊群”。我想,应当整体恢复。资金筹集,一是可以考虑用招商引资来解决;二是可以向上级争取资金;三是县财政也有这个力量。我问过丁介辉同志,龙川建的新牌楼花了20万元。今以每座40万元计算,总需760万元,比火炬广场稍微多一点点,我看县财政也拿得出来,这也需要政府下决心。在此,有一个观念问题需要讨论,即“新”古董就是假古董的问题。有一些专家、学者认为,在原址恢复或择址新建的仿古建筑物,都是“新”古董,这些“新”古董就是假古董,不伦不类,贻笑大方,持坚决反对态度。我倒认为,假古董也不等于就是假货。最近,国保单位“清华学堂”被烧得全部坍塌了,我猜测肯定是要在原址恢复的。恢复起来的“清华学堂”算不算是假货?算不算是假古董?当然不是!杭州的雷峰塔,因为有鲁迅先生的一篇文章《论雷峰塔的倒掉》而扬名。杭州市政府花了好几个亿,在原址修建了新雷峰塔,非常气派,原雷峰塔的残座被玻璃罩罩在里面,游客特别的多,据说每天门票收入好几十万。再看我们县里的例子,龙川“24个门阙”即胡宗宪尚书府旅游景点,建好之初,程波老板曾请我去看看能否找到“新货”。此处景点的建筑物除“从善堂”之外,全部是程波自己设计建起来的。我虽然找到了一点点“新货”,但从整体上讲,胡宗宪尚书府是修旧如旧,不算假货,也不能说是假古董。所谓“新”古董就是假古董,是指原来没有的、现在为了某项目的(主要是营利目的)而新建起来的“古董”,那才叫假古董。听说歙县某地要搞《金瓶梅》中的西门庆一条街,当然属假古董了。类似假古董,目前到处在搞,大张旗鼓地搞,不知何故,上面也是睁只眼、闭只眼。我县西街的木牌楼和南门外牌坊群,历史上是有的,现时还存有照片,《县志》上也有坊主的名字,恢复后自然不属假古董,只不过需要移个位置而已,我们应该理直气壮地干起来。如果能恢复西街木牌楼和南门外牌坊群,县城的历史文化品味那就不同凡响了啊!
四、 老城区的建筑物外观要逐步形成徽派化
我的想法是:首先在扬之河与翚溪河的包围圈中之建筑物,要求外观在短期内逐步形成徽派化。在这方面,政府已做了一些工作,但还要加强力度,主要街道(原东、南、西、北街和环城东路,以及城墻路)的店面房和机关单位要先行一步,政府一下决心,估计难度不会很大,因为有许多建筑物已经改成徽派了;非主要街道的民宅,以及已经卖给私人的公寓,改起来难度要大一些,我们可以分步走,多宣传,多鼓励,经济上确有困难的给予适当补助,或者说民办公助吧,也是能够解决的。如果在这个范围内的全部建筑物,外观都改成了徽派建筑,古城面貌必然大大地上了一个档次。其次是要全城所有建筑徽派化,这个可以退后一点,但又不能遥遥无期。还要指出的是,原来妇幼保健所的房子,外墻贴满白瓷砖,实在刺眼,现在改成徽派了,看在眼里就舒服多了。周晓秋同志原住的房子(听说已卖给他人),座落在东街口(绩溪方言称“笃”在东街口),也是贴满白瓷砖,大煞风景,因为位置显要,有碍观瞻,要尽快改成徽派建筑。记得早年我国美学界泰斗级人物王朝闻先生来我县考察,当他看到这幢房子的外墻贴满白瓷砖时,大声呵斥。另有外墻挂的空调机,也是个问题,要研究如何解决。郑孝燮老先生是我国著名古建筑保护专家,他也来过我县考察,后在县政协召开的座谈会上,对徽派古建筑的保护以及新建筑的要求,提出外观必需坚持粉壁、黛瓦、马头墻三要素;古建筑的内在一般不宜变动,新建筑的内在可以“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对照郑老先生的说法,徽派建筑的外墻,尤其是正面外墻,巩难包容现代化的空调机。
五、 胡适纪念馆一定要建
关于在县城建胡适纪念馆一事,胡成业同志自2007年9月27日至2009年6月23日间,连续写了10篇“鼓与呼”,报给县四大机构领导。我曾看到原政府门口对面的宣传橱窗里,公布过筹建小组名单,好像也有胡成业的名字。听说近几年的“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中也都提及此事。可是,我们只闻雷声,不见雨点。胡成业开始是建议利用原县委政府大院建胡适纪念馆,现此处已用来建博物馆了,看来建胡适纪念馆的事不知要等到寅时还是卯时了。对建胡适纪念馆的意义,对胡适的评价,胡成业在10篇“鼓与呼”中,阐述得十分清楚,本来不需要我再多费口舌了。但有前述的“只闻雷声,不见雨点”,所以我还想啰嗦几句。胡适的名声,胡适的历史地位,胡适的国内、国际影响,从专家学者,到我们这些芸芸众生,都是心知肚明的。在以往“舆论一律”的极左时期,大家有话不敢说,改革开放之后,对胡适的评论,逐渐成了热门话题,迄今胡学已成为一门显学。我订阅《南方周末》报和《炎黄春秋》月刊,这是两份在全国发行量很大的报刊,胡适的大名常常在报刊上露面,鲁迅大名出现的频率却低得多。我不是要贬低鲁迅,而是事实如此。我个人见解,胡适是一个中性人物,是一个追求和谐社会的人物,是一个学识渊博且热爱和平、热爱祖国的文化人物,是一个具有重大国内、国际影响的人物。“胡适”这张名片,含金量颇高。而恰恰这张含金量颇高的名片,又只能由我们绩溪县独家占有和享用,其他地方不可能争夺。胡宁同志当休宁县委书记时,搞了一张名片叫“中国第一状元县”,也确实为提高休宁的知名度,促进休宁的经济发展尤其是旅游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所谓“状元县”,一共是19个状元,但多数是寄籍于外地的,土生土长的没有几个。而胡适一人就头戴36顶博士桂冠,了不起啊!天下无双啊!我同样认为,县城建起胡适纪念馆,再配以宣传推介,这一“炮”肯定能够打响!全省现有5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歙县有许国四脚牌坊,寿县有完整的古城墻,安庆市区原来并没有什么特别突出的东西,现在有了规模巨大、气势恢弘的陈独秀纪念馆,亳县我未到过,我们绩溪城区现在同样没有特别突出的东西,如说龙川胡氏宗祠,也比不上邻近的呈坎罗东舒祠,且又不在城里。陈独秀与胡适,都是“五四”运动的领军人物,只不过陈独秀后来成了我们党的第一代领袖,但胡适的名声,特别是在国内外文化界的影响,并不亚于前者。所以说,在县城建胡适纪念馆,要上规模,要有气势,必能达到预期的显著效果。或许,这就是我们追求的、特别突出的、富含历史文化又颇具代表性的建筑物!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会后据发言充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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