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绩溪县紧扣脱贫攻坚总目标,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加强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管理,全面抓好抓实社会救助工作。截至8月底,全县在册农村低保对象4058人,累计下拨农村低保资金1256.13万元,年初以来月人均补差额390.24元,共有19户农村低保对象享受了减退帮扶政策,切实做到“扶上马、帮一程”。
一是动态管理规范化。持续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坚持年度审查、季度抽查、日常巡查、举报必查的工作方法,进一步强化城乡低保对象跟踪管理;扎实推进渐退帮扶措施,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对已享受的保障对象,根据其家庭收入的变化情况,及时办理停发、减发和增发保障金等手续。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低保对象就业创业,开展劳动自救。
二是救助程序规范化。全面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等政策,严格规范各类救助对象核查、审核、审批程序,下发《绩溪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认真落实三公开两公示一公布、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等案制度,切实做到“阳光操作”,确保低保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同时开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大起底大排查专项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及时清退,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兜牢困难群众民生底线,确保不漏一人,不落一户。
三是公开公示规范化。进一步明确低保公示范围、内容、原则等信息,切实把规范低保公开公示作为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工作来抓。指导村(居委会)规范开展低保公开公示,加强各乡镇村务公示栏的规范化建设,确保低保公示内容全面完整,自觉接受村民监督。定期组织人员对全县低保公开公示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乡镇落实低保公开公示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以及门户网站的民生工程专栏为主要平台,及时、高效、规范发布社会救助相关信息,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公开公示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