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农民主体。始终把维护农民切身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根本要求,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建设美好绩溪。
二是坚持城乡一体,城乡统筹发展。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美好乡村建设,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着力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三是坚持规划引领,先规划后建设。强化规划的引领和指导作用,科学编制美好乡村建设规划,切实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按照统一规划、集中投入、分批实施的思路,坚持试点先行、量力而为,逐村整体推进,逐步配套完善,确保建一个成一个,防止一哄而上、盲目推进。
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针对各乡镇发展基础、人口规模、资源禀赋、民俗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切实加强分类指导,注重因地制宜、因村施策,以旧村改造和环境整治为主,不搞大拆大建,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防止中心村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五是坚持生态优先,彰显徽文化特色。把农村生态建设作为生态强县的重点,加强保护和修复以森林和湿地为主的农村生态屏障,营造良好的农村生态保护氛围,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规划建设坚持突出绩溪乡村特色,保持田园风貌,体现徽文化特色,注重农村徽文化的传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