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绩溪出租车打表经历了几度坎坷几度春秋,近日,方案终于出炉。然而,是否能规范、长期执行,市民还是忧心忡忡,期盼有关部门加强执行力,让绩溪出租车行业焕发异彩。下面是该县交通运输局运管所、县物价局的联合公告。
为提高出租车运营效率,运用经济手段促进出租车行业规范经营,切实维护乘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县出租车客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县物价局会同县交通运输局依据价格管理权限及政府调定价法定程序,形成了我县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于11月17日经第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我县出租车运价调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后的出租车运价标准为:起步价2公里6元;车公里运价2元,3公里后加成50%即3元;夜行费按起步价加1元(夜行加价时段为晚22时至次日6时);免费等候时间5分钟,超过5分钟每分钟收费0.5元;租车期间发生的通行费由乘客承担。
二、计费结算:每次载客按计价器打表后四舍五入结算。
三、计价器调整:新的运价标准自2015年11月20日起执行。各出租车经营业主要按规定于11月20日前到指定地点调整计价器;同时在车身显目位置喷涂起步基价和车公里运价标准,实行明码标价。
四、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必须严格按照新的运价标准打表收费,主动提供乘车票据(税控机打票据),接受消费者监督,不得欺客、宰客,出租汽车客运从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文明礼貌,保持车容整洁卫生,要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出租车运营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出租车行业形象。
五、加强监管。县出租汽车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出租车运价调整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进一步加强出租车市场监管,依法依规查处出租车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议价、拒载、非法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出租车驾驶员有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议价、拒载、不提供乘车票据等违法违规行为,请第一时间拨打投诉电话:县交通运输局运管所8162461、县物价局12358。
责任编辑:汪学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