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皖价法〔2009〕95号)有关规定,拟于近期召开“绩溪县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本次听证会设18名听证会参加人,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消费者8名,由县消费者协会负责推荐。
2、经营者2名(含出租车驾驶员1名),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推荐。
3、专家学者2名,由县物价局、县交通运输局聘请。
4、与调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它利益方1名,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推荐。
5、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5名,由县物价局、县交通运输局聘请。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3个,公民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由县物价局根据报名顺序确定。
(三)另邀请2家新闻媒体参加听证会。
二、听证会人员推荐(报名)方式和时间要求
(一)听证会参加人:通过推荐方式产生的听证会参加人,由推荐单位填写《绩溪县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参加人员推荐表》(附件一),经被推荐人签字确认后,再由推荐单位审核盖章,于2015年10月7日前以纸质表格形式报送县物价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县行政办公中心B507)。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自愿参加听证会的旁听人员请认真填写《绩溪县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表》(附件二),于2015年10月7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县物价局邮箱(jxwjxzsp@163.com)。
县物价局联系电话:8158019 8162585(传真电话)联系人:汪雅时 洪诚
特此公告。
附件一:《绩溪县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参加人员推荐表》
附件二:《绩溪县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表》
绩溪县物价局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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