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自2008年元月八日挂牌以来,至今已整整四周年。四年来,两省三地地方政府对这项文化遗产保护的创新开拓性综合工程都作了不少工作。2011年,我省花大力气编制的《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总体规划》第一个获批实施。省、地、市、县加大“非遗”保护投入,多举措推进“保护实验区”建设,形成了“非遗”四级保护名录,确立了一批“非遗”传承人和传习基地,在徽州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徽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徽州“非遗”活态文化项目保护方面,都有新的进展和成果。 同时,作为文化遗产动态、整体性保护的一种新尝试,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设,也正如王文章部长指出的那样,仍存在着领导重视不够、保护措施不力、理论探索滞后、投入严重不足等问题,“保护实验区”建设,特别是在徽州文化生态整体空间的保护上,落不到实处,没有“徽州”的“徽州文化”其尴尬局面现状依旧,“徽州复名”“绩婺返徽”的滔滔民意,至今未得到园满回应。徽州文化生态保护的情势仍然十分严峻,民间反响强烈: 生态空间保护堪忧。 有的地方当政者,基本没有“徽州文化生态空间整体保护”的概念,仅仅把“保护实验区”建设看成是保护和利用几个“非遗”项目而已,在“旧城改造”、拆村并镇,“整村推倒”中对徽州文化历史街区、徽州古村落的消亡和毁灭漠然、麻木,有的甚至充当主要推手。 古民居拆建问题大。 黄山市“百村千幢”保护工程,一方面投入巨资,保护了一部分古村落、古民居,重点打造了一些旅游新业态,如能坚持“保住古村落、古民居的筋、骨、肉”,“ 守住古村落、古民居的精、气、神”,确会是一个富市惠民、功在千秋的无憾工程。只是目前在实施中,有的正倾力于徽州古民居单体的“异地搬迁”,正在拼凑十几个新的“徽州古村落”开发文化旅游,(有的可能还是“保护”名目下的新式房地产开发),“大拆真古董,大拼假古董”,这在客观上正造成对徽州域内“百村”之外那些徽州古村落断文魂、斩文脉式的空前清扫,是对徽州文化生态整体空间最新的一轮重创,可怕的是这一点有关方面至今仍未引起警觉,“异地搬迁”还在被作为“百村千幢”的标志性工程来歌颂。 文物偷盗愈演愈烈。 由于缺少“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基本氛围,徽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是那些尚未被列入文保的历史文物,自然损毁和人为破坏仍然严重;在有的地方,自然环境恶化、化工之类污染仍在继续,民间反响强烈。目前徽州域内,三地徽州文物被偷盗、徽州地面古民居、古祠堂、古桥、古碑、古亭、古道、古树被破坏、被偷盗的情况愈演愈烈。2011年,在“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范围的婺源境内,继两省结合部浙岭九块明清古碑被盗之后,婺源大彰乡菊径村古祠堂中明代御赐匾额“黄阁调元”又被盗,婺源段莘古墓群也被盗,婺源许村镇汾水村多棵700年以上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活红豆杉也被盗。而该地基层有的干部竟对此态度漠然,认为偷走的只是一个“历史的包袱”,有的文管干部则认为“徽州古祠堂不算文物”。 三地未能联动保护。 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分属两省三地,各地方政府各有施政规划、政绩考核标准,虽然对GDP的痴迷追求,已有所减缓,但由于对“保护实验区”建设至今未能统一筹划,实行联动,有效沟通,其 徽州文化生态保护的整体推进仍举步难艰。 以上问题突显了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统一联动的紧迫。 国家级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我国十一五规划国家战略中十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中第二个获批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2009年获文化部文化创新特等奖,2010年又被列为国家十大文化创新工程。温总理对徽州文化生态整体保护曾连续两次作重要批示,刘延东国务委员专门指示:“要把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使中华文明的这一瑰宝发挥更大的作用。”积极推进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保护好徽州文化生态整体空间,守护中华民族的特色精神家园,对徽州文化生态立体空间进行自然和人文相和谐、历史和现代相和融、物态和活态相统一的保护。建设好中华文化的典型示范区块,弘扬徽州文化,不负中央重托,不负国人厚望,我们责无旁贷。
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提出促进中华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增强文化软实力,实行文化强国战略。维护中华文化安全、实现中华文化复兴是千秋大任。徽州文化作为中华文化的缩影标本和特定时段的典型代表,其文化生态保护,意义重大。许多有识之士都认为:着力保护好徽州文化生态空间是徽州之域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创新的思维,保育徽州文化生态,为中华留住不多的一块精神港湾,努力守护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是当代徽州人应为中华文化复兴作出的贡献。徽州文化生态空间保护,徽州自然生态空间保护是基础。国家对新安江流域自然生态保护正投入巨资,我们应把握好这一机遇,不仅要使新安江永远是“人行明镜中,鸟渡屏风里”那么美丽,而且整个徽州都是“承流宣化”的中华文化传承示范区块。
过去的四年,我省对国家级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已经作出了不少努力。针对目前的现状和问题,特郑重建议:我省出面牵头,联络江西省展开商议,尽快建立两省三地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协调机制,设立实体联动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一筹划《总体规划》的实施,科学合理地安排“保护实验区”建设的具体计划,对徽州(新安江流域以及整体山水)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徽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徽州“非遗”活态文化项目保护三方面的内容齐抓共管,交流各地“保护实验区”建设经验,整合三地文化资源,避免重复劳动,加大徽州文化生态空间环境保护力度,提升全民保护意识,形成徽州文化生态保护的强势舆论氛围,共同打击偷盗徽州文物、破坏徽州文化生态环境的犯罪,实现“保护实验区”建设新的推进。
二O一二年元月八日于屯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