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和困难群众的健康水平,绩溪县建立了城乡一体化医疗救助制度,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着力解决城乡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努力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的目标。医疗救助对象为我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救助的病种为恶性肿瘤、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脑中风等13种重大疾病。救助实行门诊救助、医前救助和医中救助、医后救助、重点救助。救助对象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医疗保险代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参合(保)资金,对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在住院治疗时一律不设起付线,逐步建立重点救助对象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服务体系。
今年1—9月,全县城乡医疗救助1382人次,救助金额12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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