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绩溪县政府下发《绩溪县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从五个方面优化村级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
一是优化村级人民调解人员结构。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大力宣讲人民调解方面的政策和法律,积极引导村两委推选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善做群众工作的同志组成人民调解委员会;注重吸收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加入调解员队伍,不断优化调解队伍人员结构。
二是优化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工作制度。深入推进村级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规范化,健全和落实岗位责任考评、学习制度、工作汇报、纠纷信息报告、纠纷排查调处、档案文书管理等制度。全力抓好人民调解质量建设,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的工作方式、工作范围、工作程序、文书格式、工作纪律,切实增强人民调解的公正性,提高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
三是优化村级人民调解工作模式。积极探索并创新调解工作方式。把超前预防矛盾与及时化解矛盾工作紧密结合,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模式,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各种调解力量,提高调解质量,有效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
四是优化村级人民调解组织业务培训。制定全县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大纲,各乡镇制定人民调解员培训计划。县、乡(镇)两级分别采取不同形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县委党校将《人民调解法》纳入主体班次培训计划。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旁听庭审、现场调解纠纷和以会代训等方式,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实践能力。
五是优化村级人民调解员奖励机制。全面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补贴,积极开展创建“标准化调委会”和“人民调解能手”活动,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优秀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进行表彰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