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讯 截至目前,绩溪县纳入社会保障的被征地农民共有4863人,其中对符合享受领取待遇的1362人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103万元。
随着“绩溪大建设”以及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部分集体土地被征用,一些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为了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2010年该县政府出台了《绩溪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被依法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的,征地时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纳入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同时对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发放生活补贴。
该县人社部门一方面积极与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通力协作,切实履行职责,将被征地农民应保尽保,不漏一人;另一方面由劳动就业服务局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技能培训,并建立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保障制度,为被征地农民提供相对稳定的就业岗位,解决他们的长远生计问题,有力的依法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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