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镇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级换届期间村级“三资”集体财务管理,防止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流失、促进村级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五个严格”规定即:一是严格财务制度,在村级换届期间,村内一切财务行为均严格按照《村级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二是严格工程项目管理,在村级换届期间,任何人不得允诺安排新的工程项目。未竣工的工程按原定计划实施,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实施建设工程的需经镇政府审批后实施;三是严格资金管理,在村级换届期间,除正常办公、水电费等必须支付的正常支出费用可以开支外,其他资金一律不得支出。若遇特殊情况需支出大量资金的,必须报镇政府研究批准才能予以支出。村级已竣工未结算的各项工程项目、办公费、务工费等各类帐外账目,必须在2011年7月15日前理清账目,报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审查,逾期未办理的将视为个人行为,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将不予报账;四是严格资产、资源管理,村内各类资产、资源在村级换届期间一律停止处置;五是严格执行离任经济审计,镇村级账目内部审计组将对各村进行离任经济责任任期审计,各村必须密切配合,积极做好村级账目审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