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心准备,严把首席人民调解员的入口关。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的选人原则,并经过推荐、报名、审核、筛选四个环节选聘符合条件的人员,并由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放聘书。
二、加强指导,规范首席人民调解员队伍管理措施。县、乡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对全县首席人民调解员的指导管理工作。建立首席人民调解员个人信息采集数据库,把首席人民调解员的个人基本情况以及调解纠纷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加强队伍管理。
三、加强培训,全面提高首席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完善首席人民调解员培训制度,通过组织集中培训、观摩法庭庭审、编发培训教材、进行经验交流等方法,重点培训首席人民调解员基本法律法规、调解协议书规范制作以及调解技巧。
四、注重保障,激发首席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根据《人民调解法》规定,结合本县工作实际,对首席调解员参与调解的纠纷给予直接的经济补助,并采取每年评选一次优秀首席人民调解员的方式对他们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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