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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法院执行人性化 残疾人权益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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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胡超 信息发布:安徽绩溪网 www.ahjixi.com 时间:2011-03-09 点击:3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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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法院一直高度重视保护残疾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积极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近日,绩溪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涉及残疾人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2009年11月14日 ,被执行人胡某在砍树时,砍倒的树压倒了绩溪县供电公司通往金坑的10KV的高压线,导致路过此处的申请人汪某被电击伤,绩溪法院依法判决后,被执行人胡某不服上诉至市中级法院,经中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胡某一直未履行。由于申请人汪某是残疾人,且由于伤情原因,只能暂时在家里休息养病,丧失了经济来源,生活一下子陷入困境。感到无望的汪某只好向绩溪法院申请执行。 承办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向胡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由于被执行人胡某家庭条件也极其困难,遂联系申请人的监护人,尽力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告知被执行人如不依法履行的严重后果,申请人也表示愿意自动放弃部分赔偿款,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依照协议履行全部执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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