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医改办统一部署,2010年8月25~30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率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第6督导组一行,深入宣城、黄山两市及其所辖的泾县、广德、宁国、旌德、绩溪、徽州区、屯溪区、休宁、黟县、祁门等10个非试点县(市、区)督查指导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
在宣城、黄山期间,督导组听取了两市及其10个非试点县区的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医改动员会议、领导机构、实施方案、包保责任制等材料,实地查看了基层医疗机构,并与相关医务人员进行了交流,详细了解药品清理、院长(主任)竞聘、零差率销售准备、规范药房建设等情况,倾听了基层医改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
在反馈座谈会上,省局领导对两市及其非试点县区的医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指出,实施基层医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是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重大民生工程。地方党委政府一是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统筹安排,坚定不移地推进医改工作;二是要严格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重点把握零差率销售、竞争上岗、人员分流安置、绩效考核、基本药物配送等工作环节,倒排工作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医改工作。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解惑释疑,化解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四是将医改工作做好、做实、做到位的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出经验,出典型,全面完成综合医改工作。
督导组一行还现场阐释了有关医改政策,解答了人员编制核准、基层医疗机构债务等问题,并对不符合工作规定的有关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