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法院领导班子历来重视“平安单位”建设,自2004年以来即保持市级“平安单位”称号。2010年新年伊始,院综治领导小组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 “平安单位” 建设工作,依据“平安单位”考评标准,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决定由法警大队负责方案的落实,将建设“平安单位”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和年终考核项目,及时根据人事变动调整了综治领导小组成员,并采取五项措施,扎实推进“平安单位”建设。
一是认真开展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月报工作,及时报告排查调处情况,不仅排查单位内部矛盾纠纷情况,还根据易激化案件预警机制,对所审理的案件进行矛盾评估,做到严密防范,及时有效化解。
二是综治领导小组与内设部门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并督促检查落实的情况。
三是开展经常性综治安全教育,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事故通报,吸取经验教训,绷紧平安单位建设这根弦,做到警钟长鸣。
四是结合审判工作特点,努力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利用巡回办案和下乡执行案件的时机,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树立依法维权意识。
五是针对新审判法庭大楼正在建设中,目前在过渡房办公的实际,制定了过渡办公期以“人防为主,物防为辅”的安保方针,增强全体干警安保意识,切实做到过渡期安全过渡。
通过采取上述五项措施,确保法院办案安全防范工作落到实处,法院“平安单位”建设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