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绩溪县扬溪镇举行玩具厂工人工资发放仪式,县法院执行庭人员向该厂26名工人发放2008年1到3月份的工资,这26名工人欣喜地领到了上千和上百元不等的工资,其中最高的领到了3千元,最少的近百元。工人们手里拿着这笔迟发的工资,激动万分,他们说:是扬溪司法所和县法院提供司法救助,为我们主持了正义,讨回了公道。
事情还得从两年前说起,2008年初,扬溪镇玩具厂老板曹某因欠大量外债,为躲避债务举家外逃,欠下了玩具厂26名工人3个月的工资3万余元。受害工人中大多是体弱多病的家庭主妇,有的还是重度残疾人,不能从事重体力活,到玩具厂做工只是为了赚取基本的生活费来养家糊口。工人们起早贪黑,辛苦工作,老板却不见了踪影,眼看工资没了着落,工人们的生活一下子陷入了困境。
得知这一情况后,绩溪县扬溪镇党委政府对此事高度关注,扬溪司法所想工人所想,急工人所急,迅速介入积极帮助这26名工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他们进行法律援助,引导他们走上依法维权的道路,并协助法院做好调查取证等工作。县法院对这一弱势群体维权案件非常关注,实行特事特办,减免了这26名工人全部的诉讼费用。通过扬溪司法所和县法院双方联动,案件很快有了进展。
2008年8月19日,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曹某应付工人工资3万多元,曹某因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入狱,一时无法兑现工资。今年8月初,县法院执行庭追回了玩具厂货款,变卖了厂内设备共计折合人民币3万多元,并决定用这笔钱偿还曹某所欠下的工人的工资。至此,绩溪县一起违反《劳动合同法》,侵犯职工合法权益,涉及受害人人数最多,历时时间达2年之久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为表达感激之情,当天,在扬溪镇玩具厂工人工资发放现场,受害工人代表向县司法部门赠送了“捍卫法律尊严,维护民工权益”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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