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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法院强制执行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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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葛春光 陈晨 信息发布:安徽绩溪 www.ahjixi.com 时间:2010-08-13 点击:3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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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绩溪县法院在县公安局、镇政府、村委会、当地医院等部门的配合下,赴本县伏岭镇强制执行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确保了申请人及时将水稻种植下去。现场执行程序规范,当地大部分群众对执行工作给予了理解和支持,整个执行过程包括将水稻播种完毕仅用了3个多小时。 2009年7月,邵某与章某因坐落在伏岭镇伏下村土名沙坝下的0.048公顷水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纠纷而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最终判决邵某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10月,邵某向绩溪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依法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多次做工作,但被申请人章某均以各种理由抵制执行。 今年时值三夏,邵某的秧苗无法插种。绩溪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分管副院长为组长的领导组,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成立了强制执行、安全保卫、善后处理、医疗救护五个小组,明确分工。在县公安局、镇党委、政府和村委、村民组的支持配合下,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该院联合县公安局、当地镇政府等部门组织30多人执行队伍到达执行现场。强制执行组到达现场后分兵两路,一路拉起警戒线,围起田地;一路寻找被执行人。由于前期沟通协调和准备工作做的充分,现场执行程序规范有序,当地群众积极配合支持,很快开来两台机器同时耕田、犁田,然后群众一起插秧。11点20分,经过近3小时的播种,一块没有耕种的田地变成了秧苗满满的碧绿水田。 绩溪法院此次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的依法强制执行行动,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显示了法律的威严,依法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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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acxh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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