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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绩溪中学筹建“校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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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绩中校庆筹委会 信息发布:安徽绩溪 www.ahjixi.com 时间:2010-07-30 点击:3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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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是安徽绩溪中学复办七十周年,为了回顾学校光辉历程,继承优良传统,营造奋发向上的育人环境,构建文明校园、绿色校园、人文校园、和谐校园,全面真实地记录建校及发展历程,生动展示学校建设和发展的精神风貌,为外来访问者提供展示学校、了解学校的平台,为师生提供了解校史的窗口和爱校教育的基地。绩溪中学决定利用学校老图书馆三间教室筹建“校史馆”。该校还向社会征集各界征集如下资料: 一、校史资料: 1、反映学校历史变迁、校园面貌、重大活动、办学成果的各种文字资料、照片或实物; 2、在学校工作、学习过的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或各类活动照片和毕业合影照片等; 3、回顾师生情谊、校园风光、求学岁月、校友风貌等方面的各种文稿或照片等。 4、实物资料:学校前身和建校以来为学校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者的个人照片、著作、手迹、遗物等实物资料;在明伦堂、东山书院等学校前身任教或学习过的人员名单及反映其在校活动的图片和实物资料。 二、优秀校友信息资料: 建校以来在各种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历届优秀杰出校友(包括曾在绩溪中学工作过的同仁)。 1、优秀校友资料:优秀校友主要指:(1)知名专家、学者或在学术研究中获得殊荣者;(2)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重要职务者;(3)在企事业单位中有杰出成就者;(4)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五四奖章获得者、长江学者、省级以上劳动模范、模范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等;(5)热心社会公益、为社会做出特殊贡献者;(6)在其它领域表现突出者。 2、征集内容: (1)姓名、出生年月、籍贯、民族、政治面貌、届别、个人近照、现工作单位、现任或原任职务、职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E—mail等;(2)获奖证书、论文论著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回忆录文稿、篆刻、书画、诗词等;(3)获得或参与省级以上专利的重要创造发明或在科技领域取得的重要成果的证书、奖状、图片及文字简介材料等;(4)荣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有关材料(含获奖情况简介、奖状或证书等);(5)参加省级以上重大项目设计、建设或参加省级以上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会议、重要比赛等)有关文字材料、图片资料或证书等;(6)创办或经营企业、实体等取得突出成绩,受到省级有关部门表彰和省级报刊杂志的推介材料,或受到市级以上领导接见的图片或报道材料等; (7)书法、绘画、摄影等作品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的各类作品 三、征集办法: (一)接受捐赠。学校设立“校友联络处”,负责接受各种资料、实物的捐赠,对捐赠给学校较有价值的资料或实物,学校将颁发捐赠证书以致谢忱。 (二)个人珍贵的资料、证书、照片、图片、实物等,可以自愿捐出,也可以出借给母校,母校将征得本人同意,对原件进行扫描、复印或复制,原件完好奉还。 (三)各种文稿、资料或实物等,可直接送到或通过邮局、速递公司等寄给母校,也可以用电子邮箱传送,还可以与母校电话预约,由母校派人取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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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acxh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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