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上午,绩溪县召开了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动员大会,部署该县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县委副书记张宣标主持了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刘晶作了题为《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全面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各项工作》的动员讲话,会上还书面传达了《绩溪县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绩溪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全体与会人员进行了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业务培训。县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组成员,县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工作小组成员,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农经站站长、财政所所长,各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含下派第一书记)2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刘晶根据县委研究的意见,结合实际从三个方面对全县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作了动员部署。一是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的高度,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需要,从促进党的“三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和完善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等具体方面阐述了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切实增强抓好“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明确提出了全县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总体安排和实施步骤,要求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扎实推进以“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为重点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三是从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教育培训、注重制度建设、搞好督查指导、严格把握政策等方面,对如何加强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会议要求,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放到党和政府农村工作全局中去考虑、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等三个方面重点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以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为新的契机和抓手,着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扎实有效地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