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提高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绩溪县结合实际情况,决定今年首批打造19个“阳光计生”和“两无一满意”示范村。
这19个示范村分布在11个乡镇,着力在“三规范”上下功夫。一是规范计划生育村务公开。示范村在村委会门口、主要交通路口或便于村民观看的场所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如永久性橱窗、水泥墙面黑板等。二是规范计划生育村民评议。各乡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在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和“请流动人口居民评计生”双评活动的同时,采取其他形式组织开展评议,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村民提出的建议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并将落实情况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规范计划生育民主监督。重新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建立监督工作机制,积极发挥履行监督村务公开情况和村委会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情况的作用。公布三级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实行信访接待首办责任制度,极力畅通计划生育民主监督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