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绩溪旅游业发展,提升旅游目的地形象,繁荣地接旅游市场,全面推进绩溪县旅游业快速发展,5月19日,绩溪县政府召集部分县直单位、乡镇和全县旅游企业召开了绩溪县旅游业发展奖励办法修改稿讨论会,县长李前智参加讨论会,副县长周小红主持会议。
绩溪县旅游业发展奖励办法修改稿是在2008年制定的《绩溪县旅游业发展奖励办法》(绩政[2008]62号)基础上,根据我县旅游业当前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做的进一步修改。讨论会上,参会人员从景区创建、地接管理等各个不同角度对修改稿提出了补充完善意见。
李前智县长在认真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后,就此次修改旅游业发展奖励办法的重要意义做了进一步阐述,并就下一步如何完善旅游业发展奖励办法做了重要指示。李县长指出,此次修改旅游业发展奖励办法就是表明了政府要大力发展旅游业这一价值取向,而发展旅游业要抓住两个环节:一是游客,二是旅游产品。作为游客和旅游产品联系枢纽的旅行社,在整个旅游市场中起着关键作用。为此,李县前智长要求职能部门在修改时要围绕实绩型奖励、补助型奖励、荣誉型奖励三种奖励形式进行。
李前智县长最后表示希望在政府的引导下,能够实现做大做强地接社,增加游客,增加消费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