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讯 为有效遏制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行为,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流转行为,从11月10日起,绩溪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违法行为。
此次查处的重点是:凡在全县范围内发生的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倒卖、联建(出资入股、联营、置换)和受让土地用于本户建设等非法转让集体土地行为,无论单位和个人均属于查处范围;对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行为,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法进行查处。凡属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的任何用地项目(包括宅基地建房)依法查处,一律不予办理用地手续;正在建设的,必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接受处理。
对在期限内不主动到国土资源部门进行登记、继续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拒绝、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同时,该县开通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广请群众对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对举报属实者将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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