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绩溪法院通过“公众开放日”,审理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并邀请了县内领导、各机关单位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百余人旁听了庭审全过程。
被告人胡某系该县铁道办副主任,2011年3月至2014年1月,胡某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贪污及受贿十多万元。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了胡某受贿四起、贪污一起的犯罪事实,并列举了大量证据说明胡某从数千元到数万元,多次收受他人好处。庭上,胡某不仅陈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而且十分懊悔的讲述自己由于放松了思想上的自我控制、行为上的法律约束,最终一步步滑落犯罪的深渊,给集体、家庭和自己带来了无法挽回的损失。为了保证审理公开、判决公正,该院还组织审判委员会全体委员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旁听代表们认为公开审理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件,不仅有利于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提高了司法公信力,而且能够让广大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深刻领悟廉洁奉公的思想底线,同时是一场发人深省的廉政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