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日前正式发布政务服务标准体系,该体系包括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服务提供标准体系、服务保障标准体系和服务评价与改进标准体系等四个子体系和标准化工作手册,内含标准537项,自2014年7月1日起正式实行。
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以来,绩溪县以规范管理和提高效率为重点,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工作格局,以优良的作风取信于民。该县立足于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和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工作,以项目标准化、制度标准化、流程标准化,力促服务标准化,达到把群众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的目的。
绩溪县坚持以“便民、规范、阳光、高效”为服务宗旨,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最高标准,按照“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实行项目名称、审批依据、受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七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健全和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效率,使政务服务中心成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政府形象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