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享一片天,引文明潮,把美丽还给自然;共住一个家,担环保责,将幸福留给百姓”。近日,从北京传来喜讯,国家环保部顺利通过我县创建国家生态县审批。至此,绩溪县正式成为安徽省第二个国家生态县。2007年瀛洲镇成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2011年板桥头乡、上庄镇、金沙镇、临溪镇、长安镇成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2012年荆州乡、伏岭镇、扬溪镇、家朋乡成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 我县生态建设实现了历史性跨越。
近年来,县委政府秉持“生态立县,绿色富民”和“以山为骨,以水为脉,以文为魂”的时代理念,提出创建国家生态县的构想,力求通过生态创建,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生存环境。经过数年的努力,2010年10月,绩溪县创建国家生态县通过国家环保部技术核查;2011年12月顺利通过国家环保部验收。在创建进程中,县委政府提出了科学的创建目标,明确了清晰的创建思路,建立了完善的创建机制,营造了浓烈的创建氛围,夯实了稳定的生态基础,实施了严格的环境执法,循序渐进,稳步推进。与此同时,各乡镇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严格对照标准,切实采取措施,坚持高起点发展绿色循环经济;坚持绿化、亮化、美化、净化、优化幸福家园;坚持提高绿色、环保、文明、和谐的农民素质和农村品位,以理念的先进性、决策的科学性、基础的稳定性、全民的参与性和执法的严肃性探索出许多发挥强势、挖掘优势、适应形势、适合山区发展态势的独具特色的创建经验,通过举生态旗、打生态牌、创生态业,为建设美丽绩溪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国家环保部考核验收大会上,县委书记张平、县长李前智明确表态,创建国家生态县成功之日,就是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启动之时,要求在巩固生态创建的基础上,给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绩溪生态这个最大优势,认准山区这个最大县情,借助创建这个最佳平台,使全县生态更文明,社会更和谐,发展更科学,人民更幸福更有尊严。可以预见,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建设美丽中国的伟大旗帜下,绩溪的明天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