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长期规划与近期目标相结合。根据《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5年近期、10年中期和15年远期目标和保护规划,并提出了具体的行动计划。
二是整体保护与重点保护相结合。坚持区域性整体保护的同时,选择徽菜、徽剧、徽墨等特色鲜明、价值颇高的非遗项目进行重点保护。
三是静态保护与活态保护相结合。抓住建设绩溪博物馆的契机,开辟“风土绩溪”陈列馆,专门展出县内代表性非遗。此外,通过举办活动、建设传习所等途径加强非遗的活态传承。
四是政府主导与民间主力相结合。在政府主导下充分挖掘民间力量,成立协会、研习社等民间保护组织,形成共同保护非遗的良好格局。
五是制度管理与评估考核相结合。制定非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保护传承的评估考核制度,依据考核结果进行监督检查,使非遗保护工作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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