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绩溪县政府十分重视县人大常委会对2010年度财政同级审的审议意见,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专题研究并行文下发了《关于加强整改2010年度财政同级审发现问题和落实审计建议意见工作的通知》,明确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和职责。
文件要求财税及各有关涉审部门要高度重视财政同级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要严格、依法、主动、彻底整改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审计建议意见,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法人代表为整改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为更加有效地抓好整改落实,文件要求有关督查部门要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向政府领导反馈汇报整改、落实过程中的问题和成效;县审计局负责送达有关文书、沟通相关事项,组织审计回防、汇总整改报告、移送问责建议;县财政局规范预算编制,完善县乡两级分配关系,规范会计核算管理,加强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改进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健全政府债务风险管理;有关涉审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县监察局负责对整改落实工作实施跟踪问效、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实行行政问责。文件同时要求有关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代表,要加强对《审计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财经法纪观念和财政财务管理水平;要从维护财经法纪、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执行力的高度,认真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杜绝推诿扯皮和敷衍应付等不负责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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