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积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警力,采取五项措施加强队伍管理,确保庭审顺利进行。
一是严格领导带队制度。法警大队领导根据案情对整个庭审安保制定周密计划和应急措施,安排好负责押解、看管、值庭、安全检查的工作人员,并对庭审情况进行巡视。
二是严肃值班纪律。值班法警做到着装整洁,言行得体,展示良好的警容警貌;提高警惕性和防范意识,严密监视并认真记录保卫区域内的情况;在值班期间坚守岗位,杜绝私自离岗离职现象。
三是严格安全检查。要求值班法警增强责任心,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检查,确保我院工作人员和当事人的人身安全以及全院各项设施的安全。
四是严格规范职务行为。值庭法警在庭审过程中做到四严、二查、八不准,严格按照“四项规则”的规定履行职务行为。
五是严格巡逻制度。法警在审判区内进行不定期巡查,遇有扰乱、哄闹法庭秩序现象及时予以制止。遇有特殊情况,听从审判长指令或及时上报院领导,按院领导指示及时妥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