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绩溪县人民法院始终将维护和保障群众权益作为一项重要的使命常抓不懈,不断转变理念、整合力量、强化调解,及时快速地处理民事案件,切实做到惠民生、促和谐,维民权。
一是合理调整人员,优化审判资源。立足于民事案件无小事特点,将责任心强、有耐心、工作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充实到民事审判庭,对群体性纠纷及涉及面广、影响大的案件,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时,及时下情上报,积极争取地方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是加大调解力度,以和谐促稳定。立足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将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始终。在诉讼阶段,多渠道了解侵犯民权案件线索,对当事人双方都有调解意向的,联系双方当事人到场进行庭前调解,做到当调则调,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在执行阶段,对矛盾尖锐的,从缓和对立情绪入手,稳定当事人情绪的同时,积极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通过讲理释法让其正视问题,抓住时机力促达成执行和解。2010年元月至今,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629件,审结1355件,其中调解处理(含撤诉)达1130件。
三是加大援助力度,减轻群众讼累。对涉及农民工追讨工资以及老弱病残的民事诉讼实行缓交或减免诉讼费,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让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使越来越多的特困司法救助对象受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