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建设要求
7.1 设施和设备
7.1.1 设施规模
车站占地面积按每100人次日发量指标进行核定,且不低于表3所列指标的计算值,规模较小的四级车站和五级车站占地面积不应小于2000㎡.
表 3 车站占地面积指标 单位:㎡/百人次
设 备 名 称 |
一级车站 |
二级车站 |
三、四、五级车站 |
占 地 面 积 |
360.00 |
400.00 |
500.00 |
车站规模指标和各类设施的建设规模分别按附录A和附录B的量化方法计算确定。
7.1.2 设施
车站主要由场地设施和建筑设施构成。各级车站设施配置要求如表1所列。
7.1.3 设备
车站设备包括基本设备和智能化系统设备,各级车站设备配置情况如表2所列,配置要求峥附录C.
7.2交通安全
7.2.1 车站应根据地形特征和外部交通环境,合理组织客流、车流和行包流线,尽可能地避免车站内外各类流线的交叉干扰和对城市道路交通的影响。
7.2.2 车辆进出站口与城市道路或人行道的交汇点应设置符合规定的交通信号装置。
7.2.3 车站安全出口应设置通用标志及照明设施。
7.3 消防
7.3.1 车站防火系统的配置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7.3.2 一、二、三级车站建筑设施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四级和五级站不低于三级。
7.3.3 车站内停车场和发车位应设室外消火栓和适用于扑灭汽油、柴油、燃气等易燃物质燃烧的消防设施。室内停车场和体积超过5000m3的站房应设室内自动消防系统。
7.4 环境保护与绿化美化
车站环境保护与绿化美化应符合相差法律发、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的规定。
8 站级验收
一、二级车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主管部门按本标准组织验收;其他级别的车站由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按本标准组织验收。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车站主要设施规模量化方法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车站主要设施规模量化方法
B.1 站前广场
一、二级车站按旅客最高聚集人数每人1.2㎡~1.5㎡计算,三级车站按旅客最高聚集 人数每人 1.0㎡计算
B.2 停车场
停车场的最大容量按同期发车量的8倍计算,单车占用面积按客车投影面积的3.5倍计算,即:
停车场面积=28.0×发车位数×客车投影面积
B.3 发车位
发车位面积根据发车位数,每个发车位占用面积按客车投影面积的4.0倍计算。即:
发车位面积=4.0×发车位数×客车投影面积
B.4 站房
B.4.1 候车厅
候车厅面积=1.0㎡/人×设计年度旅客最高聚集人数
B.4.2 重点旅客候车室
重点旅客候车室视实际需要设置,但总面积不应超过候车厅面积的1/3。
B.4.3 售票厅
售票厅面积=购票室面积+售票室面积 其中:
购票室面积=20.0㎡/窗口×售票窗口数
售票室面积=6.0㎡/窗口×售票窗口数+15.0㎡
售票窗口数= |
旅客最高聚集人数 |
每窗口每小时售票张数 |
一般情况下,采用人工售票每窗口每小时售票
100张,采用微机售票每窗口每小时的售票数可适当增加,并增设20.0㎡的总控室。
B.4.4 行包托运处
行包托运处面积=托运厅面积+受理作业室面积+行包库房面积其中:
托运厅面积=25.0 ㎡/托运单元×托运单元数
受理作业室面积=20.0㎡/托运单元×托运单元数
行包库房面积=0.1㎡/人×设计年度旅客最高聚集人数+15.0㎡
托运单元数:一级车站2~4个; 二级车站2个; 三、四级车站1个。
B.4.5 行包提取处
行包提取处面积按托运处面积的30%~50%计算。
B.4.6 综合服务处
服务内容包括问讯、小件寄存、邮电通讯、失物招领、信息服务等。
综合服务处面积=0.02×设计年度平均日旅客发送量㎡
B.4.7 站务员室
站务员室面积=2.0㎡/人×当班站务员人数+15.0㎡
B.4.8 驾乘休息室
驾乘休息室面积=3.0×发车位数(㎡)
B.4.9 N 调度室
调度室面积按站级确定:
一级车站30.0~50.0㎡; 二级车站20.0~30.0㎡;三级车站15.0~20.0㎡
B.4.10 治安室
治安值勤室面积按15.0~30.0㎡选取。
B.4.11 广播室
广播室面积按10.0~20.0㎡选取
B.4.12 医疗救护室
医疗救护室面积按20.0~40.0㎡选取。
B.4.13 饮水室
盥洗饮水室面积按20.0~30.0㎡选取。
B.4.14 旅客厕所(盥洗室)
男厕:1.2㎡/人×(4%~6%)×设计年度旅客最高聚集人数+15.0㎡
女厕:1.5㎡/人×(3%~5%)×设计年度旅客最高聚集人数+15.0㎡
B.4.15 智能化系统用房
智能化系统用房视车站智能化水平和实际需要确定。
B.4.16 办公用房
办公用房视车站机构设置情况和实际需要确定。
B.5 辅助设施
B.5.1 汽车安全检验台(沟、室)
汽车安全检验台(沟、室)面积根据检测项目与检测方式,按每个台位80.0~120.0㎡计算。
B.5.2 汽车尾气测试室
汽车尾气测试室面积视情况选取:一级车站120.0~180.0㎡;二级车站60.0~120.0㎡
B.5.3 车辆清洁、清洗台
车辆清洁、清洗台面积根据洗车方式和污水处理与回收系统的形式,按90~120㎡/个计算。
B.5.4 司乘公寓
司乘公寓面积按日均发车班次,每10班次按20.0㎡计算,即:
司乘公寓面积=2.0×日发车班次数㎡
B.5.5 其他辅助设施
其他辅助设施视实际需要设置,按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确定棋建设规模。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车站设备及配置要求
C.1 车站设备
车站设备包括基本设备和智能化系统设备 C.1.1 基本设备 车站基本设备包括售票设备(包括微机售票系统设备、售票员办公桌椅、钱箱、票架、隔离栏等)、候车室设备(包括座椅、母婴床、班次牌、检票隔离栏等)、行包安全检查设备、汽车尾气排放测试设备、安全消防设备、清洁清洗设备、广播通讯设备、行包搬运与便民设备、采暖或空调设备、办公设备、宣传告示设备(包括班次时刻表、里程票价表、行包价目表、营运线路图、旅客须知、禁运限运物品宣传图、公告牌等)等. C.1.2 智能化系统设备
|
微机售票系统设备、生产与管理系统(包括车辆调度系统、车辆报班系统、车辆缴费系统、车辆销班系统等)设备、自动化办公系统(包括办公系统和财务管理系统)设备、监控设备和电子显示(包括售票厅显示系统和候车厅显示系统)设备等. C.2 配置原则 C.2.1 适用性
没备要适应车站工艺和作业特点,具有灵活性、机动性、作业连续性及“一机多用、多机联用”的可能性等。
C.2.2 可靠性
设备寿命周期长,安全可靠、作业质量高,易于维修。
C.2.3 通用性
设备系统通用,兼容,易于实现内外对接。
C.2.4 经济性
设备系统投资少,能源消耗小,使用成本低。
C.2.5 有效性
设备作业能力与其作业量相适应,利用率及劳动生产率高。
C.2.6 可行性
易于安装调试,操作简便,技术要求低。
C.2.7 先进性
设备的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可明显改善作业环境与作业条件,提高工效。
C.3 基本要求
C.3.1 车站设备的数量与类别应根据车站生产能力和作业量的大小确定,主要设备尽可能地选用国家定型的标准设备。
C.3.2 主要基本设备的配置要求见表C.1,智能化系统设备视车站实际情况按需配置。
表C.1 车站基本设备的配置要求
设备名称 |
基本要求 |
行包安全检查设备 |
能在不开包情况下准确查出乘客携带的危险品
可查行李最大尺寸(宽×高):900㎜×800㎜ |
汽车尾气排放测试设备 |
可快速、准确地测定汽车尾气排放是否超标 |
微机售票系统设备 |
能迅速、准确地为旅客提供票务查询,预定、售票服务;
满足远程售票作业及联网对接要求;
方便相关票务信息的传递、交换、存储、处理与统计 |
安全消防设备 |
设备配置齐全、有效;
符合国家安全消防的有关规范及规定 |
宣传告示设备 |
设备配置齐全、有效、醒目、美观大方;
一、二级车站应以电子显示方式清晰流动显示 |
行包搬运与便民设备 |
能实现轻快、便捷、安全的搬运作业;
便民设备要与车站工艺流程相匹配、轻巧、方便旅客使用 |
生产管理系统设备 |
能够实现客车到站、报站、发班、销班、停车、检验等一体化管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