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发生在歙县境内的绩溪县检察院公务车酿两死一伤悲剧案进入法庭审理阶段。当天上午,这起交通肇事案在歙县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绩溪县政府原聘用司机叶鲍飞出庭受审,他在庭审最后陈述阶段转身向旁听席上的死者家属鞠躬谢罪。法庭表示将择日宣判。
公诉人:肇事司机应当负全责
今年2月20日晚,绩溪县检察院聘用司机汪某私自将该院皖OP0162警车开出,与绩溪县政府聘用司机叶鲍飞等5人到黄山市屯溪区玩耍。当晚10时40分许,汪某一行从屯溪返回绩溪县途中,由叶鲍飞驾驶该辆警车。行至歙县泰联纸塑包装印刷厂门前路段时,叶鲍飞违规超车和迎面而来的一辆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程志军及其妻子柯春叶当场死亡,其子小明(化名)重伤。
“事发时叶鲍飞驾驶的警车车速在80~90公里/小时,超过该路段60公里/小时的限速标准。超速行驶违反交通法规,应对该起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 ”庭审中,对公诉人的质证及上述指控,被告人叶鲍飞表示没异议。
“叶鲍飞在该起交通肇事中造成的后果严重,依法可判处3~7年有期徒刑。其事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有自首情节及悔罪表现。”公诉人称,如叶鲍飞能深刻反省并尽最大努力积极赔偿,并获得死者家属的谅解,量刑时可考虑从轻。
被告人:当庭向死者家属忏悔
庭审中,被告人叶鲍飞称,事故发生后他曾先后两次报警,当时在路面上找到了受伤的小明及死者程志军,但没看到死者柯春叶。叶鲍飞的辩护人表示,叶以前表现均良好,曾立功受奖,此次是初犯,且有自首情节。辩护人也正在劝说叶的家属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希望法庭能据此从轻判决。
在庭审最后陈述阶段,叶鲍飞突然转身向旁听席上的死者家属鞠躬。 “我对不起他们,我要道歉。我的行为无法谅解,判刑(释放)出来后,会尽最大努力照料(死者)孩子。 ”叶鲍飞说话时泪流满面,声音哽咽。
昨日上午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休庭,并表示合议庭会公正判决,择日宣判。
“对叶鲍飞的认罪态度,我们基本接受。”死者程志军的哥哥程忠龙说,希望叶及其家人能履行积极赔偿的承诺。
幸存者:伤势重面临高位截瘫
“小明还在杭州的武警浙江总队医院住院,左大腿伤势还在治疗,严重受损的脊椎神经恐难以恢复,胸部以下身体部位没知觉,医生说除非出现奇迹,否则小明要高位截瘫。 ”死者程志军的亲戚汪胜良说,小明才10岁,现在他们最担忧的就是他的未来。
“就像做了噩梦一样,醒来后发现自己睡在地上,怎么使劲都爬不起来,也没看到爸爸妈妈。 ”小明的大姨告诉记者,每当她听到小明回忆事发场景,就伤心不已。 2个月以来,大家一直隐瞒着其爸妈已经死亡的消息,但小明怀疑他们在撒谎。 “爸爸妈妈肯定也在医院治伤,和我一样,他们不会出去打工的。 ”
程忠龙昨天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就程志军夫妇的死亡向肇事者提出100万元的赔偿要求,不过双方目前还没达成一致意见。至于小明的问题,要等他出院后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再依法提出相应的赔偿要求。(汪朝亮 记者 吴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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