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建立县领导负责路段制度,明确城区25名县级干部担任25条责任路的“路长”,下面每个路段则有相关县直单位、二级机构或企业负责人任“段长”。按照职责,“路长”负责向县文明委汇报责任路段工作情况,检查指导该路各段长工作,与段长和沿途创建各责任单位一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并及时协调解决创建中的各种问题,确保“路路有人管,人人管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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