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城市管理警察大队作为县公安局的一个新警种,警务模式处于探索阶段。该大队按照“介入、预控、快处,不留隐患”的十字方针开展工作,有力地提高了警务保障能力。
一是提前“介入”。对重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现场警戒和保卫工作提前介入,及时查处妨碍执行公务、危害城管执法人员人身安全的暴力抗法和其他违反执法秩序的违法行为。
二是事中“预控”,及时获取信息,及时预控矛盾升级,及时化解矛盾于萌芽状态。
三是事后“快处”,及时查处既成违法行为,维护权威。今年来协助执法大队清理占道经营17处,处罚未审批私运建筑渣土10次,取缔大型户外广告2处,查处私自乱搭乱建6处,抓获盗窃嫌疑人1名,强制拆除违法建筑2处。
四是处罚“不留隐患”。为了防止在城市管理违法处罚后出现反弹,该大队对查处的违法行为户,做到处罚后有回访,动之以情,不留隐患,在大队成立两年来所查处的违法行为中,没有发生一起暴力抗法事件,实现了行政执法零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