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拥有丰富的古民居资源,但面临保护难题。相关部门呼吁,要加强保护这一人类共享的珍贵财富。
皖南古民居是指本省境内长江以南地区1911年以前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民宅、祠堂、牌坊、书院、楼、台、亭、阁等民用建筑物。据介绍,宣城市现有古民居4700多栋,总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主要分布在绩溪、泾县和旌德三县。
古民居分散且大多地处偏远山区,年代久远,损毁严重。一些古建筑使用的单片砖、小黑瓦,如今已难以复制,想修缮“心有余而力不足”。有的人缺乏保护意识,在金钱诱惑下,不惜变卖房屋构件,捞点现钱。此外,产权问题也是制约古民居保护的一个“瓶颈”,不少古民居产权属于私人所有,管理部门无法有效控制和管理。据有关人士统计,皖南古民居消失的速度极快,平均每年要减少5%。
针对古民居保护难题,宣城市制定了一系列配套办法,保护和开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绩溪县,现有保护价值的古民居近2000栋,总面积达60余万平方米。2003年,该县出台《古村落、古民居管理办法》,强调保古民居、保古道路、保古树的“三保”工作,指导有保护价值的古村落不搞大拆大建。泾县自1998—2001年,对全县现存的古民居进行了全面普查,出版了《泾县古民居目录》一书;2007年3月,又出台了《泾县实施〈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办法》,加大对古民居构件违法买卖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对古民居进行分级管理。
在采访中,宣城市文物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将继续采取“保护—利用—再保护”的策略,结合新农村建设,争取到更多的保护经费,及时修缮破损的古民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