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以省、市、县有关文件和该县政府对各乡镇政府、县直责任单位签订的2009年度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为依据,对其组织机构建设的基础工作、宣传工作和资金管理及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单位考核。考核采取随机抽查、查阅资料、实施查看、调查问卷、随访群众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纳入县政府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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