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8日,文化部在我省黄山市为国家级“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授牌。“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范围包括黄山市现属区域及绩溪县、江西婺源县,这是我国继2007年批准设立“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之后第二个被批准设立的“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其背景据说是因为徽州民间的呼声得到了高层领导(温家宝总理)的重视。
欣喜之余,我们也随即听到了对由文化部承揽这一庞大社会工程种种现实的隐忧。因为广义的“文化生态保护”应当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而文化部对“文化生态保护”的工作定位多少会因部门权责所限,工作重心不得不倾向于后者。民间似乎更期望“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工作能否由更高级别的综合部门负责指导、管理。很快《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多少也验证了这种隐忧。引用一下“纲要”就“保护对象”的表述:“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保护对象为其划定范围内的自然环境、历史遗迹,特别是构成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核心内容----以活态存在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下划线为笔者所加,以示着重提示。)”这也确实难为了文化部,因为“自然环境、历史遗迹”等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职能属“环保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但为了完整表述“文化”一词的内涵,又不得不提到“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但“有”总胜于“无”,对“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挂牌,我们应当高兴,同时寄期望政府部门能踏踏实实开展好工作,对历史、对后人有个很好的交待。绩溪、婺源先天属于徽州,我想,这两地的人民对“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挂牌,更有另一层面的期望,那就是通过这方面的工作,能促使恢复完整统一“一府六县”行政建制的徽州。我虽不是从事文化事业的专业工作者,也不是现有体制内的圈内人士,但位卑未敢忘忧“徽”,站在绩溪的角度,零散谈些想法,贻笑大方,也算尽一个徽州人的历史和社会责任吧。
一、在现阶段,怎样理解和把握“徽州文化生态保护”的核心工作。
我以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核心问题就是要切实研究、解决好“徽州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发展问题。在目前这种经济大发展的特殊历史时期,“保护”尤显紧迫重要。从矫枉过正的角度而言,目前我们在徽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发展等方面所能做的最急迫、最有意义的工作,就是保护——抢救性保护与传承!以我们徽州目前的社会、经济综合实力而言,发展尚是第二位的,是将来时态的工作。生物学意义上的生态破坏,还有可能指望通过科学技术手段恢复,但历史文化遗产的破坏、倾覆,则万劫不复矣。
“文化生态保护”重点有二,即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此二者虽同等重要,但现阶段在操作上应更突出强调前者,即对“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其理由,一是以目前徽州“物质文化遗产”堪忧的状况而言,“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性保护工作更急迫,唯其如此,也能更彰显政府的责任,从而对政府重视“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工作形成一定的社会压力。二是物质文化遗产是最能直接形成感官刺激的活生生的历史。最能让民众特别是孩子一代深切地感受到什么是“辉煌灿烂的历史文化”,其社会效应无可估量。三是物质文化遗产在某种意义上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和承载环境,徽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离开了本土环境,就从根本上失去了生命力,更谈不上所谓的发展乃至对中华文化、世界文化的影响。四是“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性保护工作,其成效能为民众所亲见,这对打造责任政府、诚信政府不无裨益;五是其成效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应,对区域经济结构的完善也是件大好事,且在一定程度上也满足了当政者对政绩的需要,能为当政者认同,在客观上有利于推进“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
二、对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要十分突出强调保护上的“时间性”和“空间性”。
所谓保护上的“时间性”就是要强调“历史原生”,即尽最大可能保护历史,还原历史,不篡改历史,更不能洋装马褂,画虎不成,弄巧成拙。我是学生物学的,从生态学角度理解,“文化生态保护”所强调的“生态保护”,其核心内涵应当是“保护历史原生性”。近十年来,在文物保护上,全国各地都有异地搬迁保护的做法,譬如“绩溪紫园”模式。如斯保护开发,对开发商而言,其着眼点其实重在“开发”的经济效益上,即旅游形成的综合效益。应当肯定这种开发在一定程度上,抢救性地保护了濒危文物,有其积极意义。对政府而言,则省钱、省心、省力、省时,何乐而不为?但站在“保护历史原真性”和“整体性保护”的视角而言,这种模式非不得已,不宜采用,更不能大张旗鼓提倡。从根本上说,旅游开发并不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国内近十多年的实践表明,凡是将文物保护的着眼点定位在旅游开发的,没有一处成功的案例。文物保护应当遵循其固有规律,应当有更好的视野,更好的表现形式。新近一段时间,我在一些场合多次听到关于为“保护”绩溪县城古考棚,开发旅游效益,建议将之迁出绩溪中学的呼吁,我们决不能再做如斯蠢事了!
保护上的“空间性”,就是要强调保护的“整体性”与“完整性”。绩溪、歙县都已经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其实,从真正意义而言,完整意义上的徽州乃是一座亟须保护的“世界历史文化名城”。对历史名城的保护应当十分强调整体性保护。譬如以历史文化街区而言,其单个建筑并不构成重要历史价值,历史文化街区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就在于街区的原真性、整体性。实际工作中,应当将这一原则具体落实到每一条街区、每一座院落,保护好城市的经脉(街区、街巷)和细胞(院落)。这方面的工作,政府责任重大,迫在眉睫。
鉴于绩溪和徽州多数县邑目前的实际状况,适当的原真性恢复(修复)是必须的。政府应当在城区(名城)选择一两个点(面),在经科学、细致论证后,作为“特别规划区”加以实施。近几年来,歙县等地在这方面的工作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和实践模式。我完全不认同本土的一些名士所谓名城保护不需要“伤筋动骨”,可以“就菜下饭”的说法。相反,我以为以保护和建设我们徽州“万年不拔之根基”计,“伤筋动骨”是必须的,而在实际操作上则应当量力而行,逐步实施。
三、“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工作政府所应肩负的历史与现实责任。
“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工作,需要社会方方面面参与,但政府是责任主体,是第一责任人和牵头组织者。不妨将“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这一庞大的课题简化为古民居保护来谈。在徽州古民居保护上,一个十分突出的矛盾就是产权人往往无力保护,而政府管理又仅限于制止产权人拆建,最终的结果是坐视其倾覆。在这方面,我总以为明确政府的法律责任远比空泛地要求文物持有人履行法律义务更为实际,更为有效。这方面,政府应当将工作做细。首先,保护资金是政府无可回避的问题。现阶段资金问题在一定意义上其实是一个意识问题,行政当局的意识决定了工作力度。为什么全国上下几乎所有的地方政府都十分热衷于招商引资,热衷于拆迁,而一谈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就不约而同感慨资金难筹?现阶段,政府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资金投入,必须以“法”的形式加以明确。至少在每年的人大会议上,政府要有明确的工作计划向人大代表交代。这个计划要有“量”(投入多少)和“质”(做几件什么事)的明确表述,实施的结果要向全民公告,不能含糊。这个问题不以法的形式解决,一切工作都将是纸上谈兵。
当然,除此以外,还有相当多的工作要做。如,对文物持有人如何保护好文物进行指导;帮助古民居共有人调整、明晰产权。可以说这个问题在多数古民居共有产权人间存在,这种矛盾的复杂性往往使得有心人对古民居保护如食“鸡肋”,食之无肉,弃而有味,极不利于保护;还有如何对单体古民居周边建设行为进行有效控制、勘定等方面,都有很多实际工作可做。这些工作都有赖于政府及主管部门工作的责任心、工作热情和对工作研究、思考的细致程度。政府决不能坐等文物的倾覆啊!
四、开展“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工作,须有一部高水平、合乎实际、操作性强的总规划和各县市区相应的子规划。
首先对规划的认识,我们再不能停留于“规划、规划,纸上画画”的认识层次上。规划不仅具有前瞻性、指导性的作用,同时又是一部向社会显示政府诚信度的工作计划书。对“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我们应当强调“高水平、合乎实际、操作性强”等方面的要求。强调“高水平”是因为这部规划是指导徽州历史文化保护建设工作的,要和我们徽州灿烂辉煌的文化相匹配。强调“合乎实际”就是要求规划必须彰显徽州(一府六县)区域特色,而不能是其它张冠李戴、不伦不类的东西。强调“操作性强”一是要体现对工作务实性的要求,同时也为了彰显政府的责任,利于社会监督政府的工作。
因为绩溪和婺源目前在行政区域上不属于徽州,日后这一“后天”不足的矛盾将十分突出。以现有的情况推测,仅仅是制定这样一部指导、协调跨行政区域工作的“规划”,其工作难度就非常之大。试举一例,看了《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恕我直言,“纲要”的绩溪部分,尤其薄弱。当然,这一责任主要不在黄山市方面,然而,黄山市方面竟然也就接受了绩溪的纲要部分。试想,以现有的体制,黄山市如何好对绩溪的工作说三道四?然而这本身恰恰说明,仅就协调编制规划纲要这一起步的工作而言,其难度就很大,更毋庸置疑日后在实施中将会遇到的困难了。所以,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等问题,我们在要求政府有对历史、对社会负责的工作责任心的同时,更要以“法”,以社会力量监督政府依“规”行事。“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工作不是为了争取一点政策性资金的扶持。
五、开展“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工作,政府要重视人才投入。
“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工作是一项庞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仅以文化部门现有的人才力量显然是远远不够的。这方面,不能光强调加强培养、加强建设之类于事无补的话,眼下的事就是要通过政府协调抽调一批有事业心、有工作能力、有志于徽文化保护、传承的精干力量,启动这项工作,踏踏实实做点事情,对历史、对社会都有个交代。
2007年绩溪成功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不容否认,这是件极有意义的工作。但荣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荣誉并不是申报历史名城的真正意义所在。然而,政府给民众的感觉似乎是历史名城工作因为大功告成,已经画上了句号,作为一个有责任感的诚信政府是不是更应当给民众一些后续的话呢。现在,文化部提出了建设“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这项极有意义的工作,这个宏伟蓝图是否会落空,我个人有着很现实的担忧。
我们的政府还处在个人威权时代,法制其实远不如领导者个人意志更起作用。虽明知有“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的古训,我还是愿以一颗诚心奉献一介草民的匹夫之钝。这真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悲哀啊!
200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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