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保基本、可持续、惠民生、推改革”的总体要求,绩溪县把握新形势、厘清新思路、推动新改革、树立新形象,优化经办服务、强化基金监管、认真实施扎实做好医保民生工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基本医保保障。实行全民参保,确保应保尽保,让“人人享有医疗保障”落到实处。2020年绩溪县城乡居民参保134435人,1-7月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5321.39万元。扩大医保保障范围,减轻患者负担。国谈药品进入医保报销范围,常见慢性病病种增加至37种,特殊慢性病病种增加至19种。切实减轻患者医疗费用支出,提高基本医保保障待遇。
大病保险减负。大病保险支付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有序衔接,稳步提高大病保险待遇标准,实行“一站式”结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0.5万元,低保、特困人员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0.75万元,报销比例从65%到90%不等。全面取消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和特困人员省内就医大病保险封顶线。截至7月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1925人次,补偿费用495.78万元,支付比例64.4%。
医疗救助托底。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充分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作用。2020年将8208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特困供养等困难群体纳入基本医保,资助参保金额205.2万元。实现直接救助2041人次,直接救助资金165.89万元。
医保扶贫发力。严格落实贫困人口综合医保政策,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府“351”兜底及“180”补偿一站式结算。截至7月底,“351”累计补偿75人次,拨付2.43万元。贫困人口慢性病综合医保补偿费用103.63万元,其中180补偿基金20.8万元,补偿2540人次。(傅倩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