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绩溪县2017年全面完成禁养区内39个养殖场(户)搬迁或关闭工作,这是日前从绩溪县环保局、农委了解到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水污染防治工作部署,绩溪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绩溪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县农委起草了《绩溪县畜禽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实施方案》,明确 2017年全面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搬迁任务。随后,县、乡(镇)两级政府分别组织召开关闭搬迁动员会议,各乡镇对辖区禁养区内需关闭搬迁养殖场进行摸底,一一摸清了养殖场分布、年出(存)栏量、圈舍结构、建筑面积、证件等基本情况,并列出需关闭搬迁的养殖场名单。然后由乡镇政府做好养殖户思想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丈量、登记,评估测算补助款,并与养殖户签订关闭或搬迁协议。关闭或搬迁完成后,乡镇政府组织实地验收,验收合格后,乡镇政府负责人和养殖户签字确认,并在乡镇政府公告栏中公示3天,再由县级复核验收,拨付补助资金。
全县禁养区内39家养殖场全部搬迁或关闭,为促进畜禽养殖布局合理化、生产规模化、养殖绿色化奠定了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