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准确评价干部工作业绩和工作效能,绩溪县从今年3月份开始,分别对该县乡镇、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和村(社区)“两委”班子实行积分制管理考核。
该县乡镇、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考核内容为工作实绩考评、民主测评、加减分三部分组成。其中,工作实绩考评、民主测评满分各100分;奖励加分30分以内,惩戒扣分不保底。乡镇、县直单位分别按20%、15%比例提出先进人员,均按5%比例排出末位人员。
考核结果分别作为评先评优、干部使用和绩效奖励分配的重要依据。村干部考核积分为学习、活动、表率、绩效、评议五大类,满分100分,具体由所在乡镇党委细化。乡镇党委对各村“两委”干部分别按20%、5%比例推出先进和末位人员。村干部积分考核与绩效报酬挂钩,作为评先评优和任职调整等重要依据。同时,该县乡镇、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和村干部全年积分制管理考核情况将上墙公示,接受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