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为做好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1月14日,绩溪县组织执法力量,分成两个检查组,重点开展春运票价、宾馆住宿、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液化气批发零售和商品市场价格大检查。
检查组先后对城区多家宾馆酒店、大中型超市、液化气批发零售点实行明码标价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了认真检查,对长途汽车站和农运班车客运站执行价格政策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并对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预售价格公示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在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积极宣传价格管理法律法规,耐心解答经营者和市民群众咨询,同时发放《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规定》和《商品和服务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坚决制止市场不正当价格行为》等宣传资料120余份。
从检查情况来看,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情况总体较好,但存在标价签或价目表使用不规范、标价内容和方式不规范等问题,大型超市租赁柜台的明码标价普遍不规范;液化气批发、零售点明码标价制度执行不到位;长途汽车站和农运班车客运站执行价格政策情况良好,客运票价已对外公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当场予以指出,要求经营者立即整改。同时提醒告诫企业负责人,节日期间不发生乱涨价、乱收费、虚假打折、虚构原价和违背价格承诺等违价行为,做到规范标价,杜绝欺诈,诚信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