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省工商局、省旅游局《关于联合开展全省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宣工商合[2015]73号文件统一布置,联合县旅游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三个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检查组,全面启动为期三个月(4月至6月)2015年绩溪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围绕重点旅游时段、重点旅游产品、重点旅游景区,加强对旅游业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强化旅游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损害消费者权益和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切实维护全县旅游市场秩序。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要内容就是合同监管,重点检查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是否得到推广使用,合同文本使用是否规范,有无增加、修改格式条款内容或附加补充协议;严厉打击旅游合同欺诈,重点查处旅游经营者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以外的格式合同或补充协议是否办理合同备案手续,有效规范不公平的旅游合同格式条款。旅游市场“四黑”(黑店、黑导、黑社、黑车)现象,也是整治重点,将重点查处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查处欺客宰客,强迫消费的恶劣经营行为,不断净化绩溪旅游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