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联办主任张晓明2月13日与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新春茶话时,直言“港独”气焰越来越嚣张,不仅危害国家主权安全,而且损害港人利益。此言传出,笔者解读为这是中央在宣示态度:直面“港独”,绝不妥协,既然上升为主权问题,不容含糊!
当事者无论是英方和中方对20世纪80年代的中英谈判都已有回忆录出版,电视镜头也记录下铁娘子撒切尔夫人与邓小平首次见面后,在人民大会堂的高台阶上踉跄跌倒的瞬间。据当时的记载,邓小平开篇宣示:主权问题不容谈判!令怀揣诸多套讨价还价版本的“铁娘子”失去用武之地,只能在事后用“cruel(冷酷)”这个词发泄她的郁闷。当时英方的谈判团团长柯利达真正见识了这个“cruel”,他在回忆录中写到:“看来中国领导人在维护国家主权和维持香港繁荣统一两者之间如果发生冲突的时候,宁可牺牲暂时的经济利益,也不会在国家主权上让步。”
连了解那段历史的英国人都知道中国人维护主权的意志,如果再知道《南京条约》、《北京条约》强加在中华民族头上的屈辱,就会明白当中国已经恢复对香港实行主权、中国已经是世界强国的时候,再谈“港独”,真的是“思觉失调(精神分裂)”,或者是无知!
“港独”本来是个假议题,因为香港从来也没“独立”过,英国人也只是向中国“租用”新界。但是香港一直是个鱼龙混杂之地,是全世界间谍最密集的地区,“反中”的势力一直存在。近些年借着交流的摩擦和香港失去经济优势的焦虑感,这些势力将摩擦与焦虑鼓噪为“反中”、“港独”。多数香港人就事论事,对水客、赴港产子等干扰了自己的日常生活确有抱怨,但对“占中”、“港独”却认为是在“搞事”。“港独”不合理、不合法,也没有民意的支持。
但在“沉默的大多数”面前,“港独”的分贝却越来越高,“搞事”越来越嚣张,童尿、奶粉、水客、政改,无论大事小情,只要有机可乘,就会不遗余力刺激情绪、扩大事端,还俨然是“民主自由”的化身,是香港的代言人。他们却不懂一个最基本的常识:任何的民主自由都要在国家法律之下,况且,“反中”和“港独”不是香港人的选项。
持续几个月的“占中”行动已经给香港带来了伤害,但“搞事”者仍然以美化殖民统治、美化西方、丑化内地来绑架年轻人,以虚假的“港独”作为“反中”的长予,不惜让年轻人成为背离祖宗民族之辈,让香港沦为动乱之城。这早已远离了民主自由的意见表达,“港独”所推崇的西方国家,法律的确保障言论自由,但都附有限制条款,《欧洲人权公约》对言论自由的约束包括:保障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健康和道德,保护他人名誉和权利等。
香港不是法外之地,香港基本法总则第一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香港人也是中国公民,必须遵守中国宪法和基本法。香港各界应该向“搞事者”发出清晰的声音:香港没有鼓吹“港独”的自由,分裂国家是违法的。如果某些人以挑衅法律作为自己的政治资本,那就先让他付出违法的代价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