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讯近年来,绩溪县积极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养老和就业培训双重保障,目前纳入社会保障的被征地农民有4800多人,其中符合享受待遇的农民已按月领取了养老金,有力地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随着“绩溪大建设”以及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部分集体土地被征用,一些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为了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2010年该县政府出台了《绩溪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被依法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的,征地时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纳入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同时对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发放生活补贴。
该县在取得征地批复后,按照“两公告一登记”的程序实施征地,由国土部门对拆迁征地过程全程监管,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确保土地补偿的70%以上和安置补助费的全部足额支付被征地农民账户,防止出现拖欠、截留、挪用等问题。同时,出台了《绩溪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由县人社部门将被征地农民应保尽保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并对被征地农民实行技能就业培训,为被征地农民提供相对稳定的就业岗位,解决他们的长远生计问题,并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由原来的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150元,依法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周明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