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绩溪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培育一批在全省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企业,建成面向长三角的电商仓储物流中心、皖东南重要的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电子商务年销售额突破50亿元。2014年实现电子商务销售1500万单,销售额4亿元。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县财政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基金500万元,对新建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给予项目奖励。对改造、租赁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厂房,给予每平方米50元的一次性装修费用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
实行税收优惠奖励政策。对园区电商企业亩均税收10万元至20万元、20万元至50万元、50万元以上,分别给予其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70%、80%、90%的奖励。
加强专业人才引进培养。大力引进电子商务专业技术管理人才,支持设立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基地,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我县创办电商企业。整合县内培训资源,鼓励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基础应用培训和高管培训,支持徽州学校开设电子商务专业。
扶持电商网络销售平台建设。培育建设以销售该县文化旅游产品、优质农产品为特色的区域性电子商务中心。对建设“1号店·特色中国·绩溪馆”,或在“淘宝特色中国”等类似平台上建设绩溪馆的,经商务部门认定后一次性奖励其运营主体10万元。
扶持电子商务集聚区发展。鼓励与国内知名电子商务运营商开展战略合作,重点支持四方电子商务产业园和兴合农村电子商务园建设。力争在3年内四方电子商务产业园入园企业超过100家。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电商示范园区、示范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认定为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和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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